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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在线课程(二):大麻正史,谁该为那段历史负责发表时间:2020-07-12 10:35作者:汉麻CBD来源:汉麻CBD 来源:Green Flower 编译:陈邦恩 吴奕勋 校对:Dr. Kiang赖彦合 第二章:大麻的历史 大麻植物是亚洲温带地区的原生植物,被认为是人类最早的驯化作物之一。大麻在中国已经持续使用了至少8500年,并在公元前2000年至1000年之间,传入了西亚和欧洲。在许多历史记录中,大麻主要被用作纤维的来源,而其作为麻醉剂的用途却受到限制。 在20世纪初,全球禁止使用大麻之前,大麻是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百年来,汉麻(工业大麻)纤维一直是生产绳索和帆布的第一选择,而绳索和帆布在工业革命之前对航运业至关重要。 人们认为,大麻是在1545年,由西班牙殖民者首次带到南美的,它最早是在1606年在北美种植的。在几十年的时间裡,它在许多欧洲控制的地区被广泛生产。 实际上,汉麻是美国早期殖民地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至於1619年,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立法,要求所有家庭生产汉麻。在此期间,汉麻在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和宾夕法尼亚州被接受为一种货币。 在18世纪,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美国第一位总统,开国元勋)在他的庄园弗农山种植了多年的汉麻。根据弗农山的记录,这些纤维被用来修理渔网或纺成衣服。 除了华盛顿,已知在20世纪之前种植过大麻/汉麻的美国总统和政客还包括: ●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起草《独立宣言》的美国第三任总统; ●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被视为“美国宪法之父”的第四任总统; ●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领导美国独立战争的政治家、物理学家; ● 亨利·克莱(1777–1852),美国参众两院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家与演说家之一,曾经任美国国务卿。 美国内战之前,欧洲人在美洲建立的殖民地,对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有很大程度的依赖。殖民地需要大量劳动力来维持高农业产量,从而使殖民地盈利。在肯塔基州的蓝草地区,汉麻种植在所有农作物中最有效地利用了奴隶劳动。 在美国独立之前,主要生产汉麻的殖民地包括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肯塔基州,伊利诺伊州和密苏里州,后来皆成为重要的汉麻生产州。这些领土(除了伊利诺伊州)都是北美最大的奴隶使用区域。 以上部分提到的所有五名美国政治人物都拥有奴隶,并且主要依靠奴隶劳动,在自己的农场种植汉麻。 到19世纪中叶,现代全球化已开始热切地进行,廉价的国际汉麻,和其他天然纤维的国际来源开始取代美国国内的汉麻工业。从1780年代开始向美国出口大麻的俄罗斯,在1803年提供了多达30万株(2721 公吨)。 直到19世纪中叶,俄罗斯和邻近的波罗的海国家垄断了汉麻的全球市场。到了这个时候,向亚洲和非洲领土的扩张,开拓了广阔的新农业土地可供开发。伴随著这种发展,大量的替代天然纤维如黄麻、剑麻,和马尼拉大麻大量涌入,这导致了美国汉麻的工业的衰落。 但是,在南北战争之前,国内汉麻生产一直是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在战争期间,南部各州开始用棉花代替汉麻,而棉花可以更容易地外销。战后数十年,许多前汉麻生产商转向烟草作为主要经济作物。 1865年,美国废除了奴隶制度,因此对南部经济造成影响,进一步加剧了汉麻种植的减少。随著不再能够稳定供应合法奴隶,庄园主开始仰赖来自欧洲和亚洲的非法奴隶、前奴隶、定罪劳工和契约劳工。越来越多美国种植园的奴隶,被廉价的海外劳动力所取代。 1898年,美国对菲律宾的收购导致大量廉价马尼拉汉麻(一种草药穆萨(Musa textilis)衍生的纤维)进口,可用于制作绳以及大麻本身的许多其他传统应用。在此期间仍活跃的美国汉麻生产商无法与菲律宾大幅降低的劳动力成本相抗衡。 在整个19世纪,汉麻仍然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产品之一。但是,工业革命带来了另一个导致此行业灭亡的因素:商业蒸汽船运输。19世纪初首次出现的轮船,不需要用麻布制成的帆。 1889年,肯塔基州在23,468英亩土地上生产了价值468,000美元的汉麻。到1909年,肯塔基州仅种植了6,800英亩的大麻,该地区占美国汉麻总产量的76%。 到1920年代和30年代,人造纤维和尼龙等廉价製造的纤维的出现,终止了汉麻生產的命运。 1930年,美国进口了1457吨汉麻。到1939年,进口量已降至678吨。 尽管有一阴谋论的说法是,包含以下成员:联邦麻醉品局局长,哈里·J·安斯林格(Harry J.Anslinger),石化公司杜邦(Dupont,开发了尼龙)和报纸大亨兰道夫·赫斯特(Randolph Hearst)可能合谋促成大麻违法,但证据并不足以支持这一结论。 到20世纪初,汉麻在美国早已大幅衰落。 尽管汉麻已经过了鼎盛时期,但不同型式的大麻越来越受欢迎。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人们早在19世纪就已经知道在美洲存在可以令人麻醉的大麻品种。 实际上,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允许在牙买加和巴西的种植园中使用娱乐用大麻,因为它被认为可以平息奴隶的情绪。在美国,奴隶也可能使用大麻作为麻醉剂。而有麻醉作用的大麻,使用上并不仅限于奴隶。 1619年的弗吉尼亚州法律要求住户种「英国和印度的汉麻」,尽管印度汉麻被用作纤维为主,但在那时也可以生产令人麻醉的大麻脂。乔治华盛顿也可能使用过强效的大麻,因为存在有大麻的进口纪录和种植的相关信件。 到19世纪中叶,大麻已成为成人,儿童乃至动物药物中一种非常流行且广泛使用的成分。可以在公共药房,公开购买数十种不同含有大麻的的药剂,软膏和药膏。 这些药物的普及和常见性一直持续到1906年,国会通过《纯食品和药品法》,要求对任何包含大麻的非处方药都加贴标签。 同样在19世纪,大麻的使用在法国变得流行,后来在某种程度上在美国也变得流行。实际上,土耳其风格的大麻店在纽约,费城和波士顿等美国多个城市中开始流行。在1880年代,据估计仅纽约就有500个这样的场所。 1910年,墨西哥革命后,发生了往北向美国移民的热潮。墨西哥人带来了他们自己对大麻文化的热爱,而也许这是第一次,对此的公众舆论开始坚定地转向彻底的反对和敌意。 在历史的这一点上,公众对大麻的看法开始急剧转向负面。尽管如此,某些团体仍然支持大麻,最重要的是医学界。 不幸的是,医学和科学专业人员的大麻支持声浪,被忽略并且禁声。这都要归咎于《大麻狂热》(Reefer Madness为美国1936年,污名化大麻的电影)的影响,让这些声音来不及在美国扎根以及传播到世界。 到1900年代初,大麻的使用,已经与墨西哥移民牢牢地联系在一起,一般美国民众早已经对这些移民带有不信任和偏见。除此之外,非洲裔美国人也涌现出新的文化表达形式,例如爵士音乐,而大麻则完美地形塑了其创作风格。 大麻与黑人和墨西哥人民的关联性,对于当时的美国中产阶级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而反毒品运动者,则开始关注即将到来的“大麻威胁”,并将大麻的使用与强姦和谋杀等暴力犯罪联系起来。 1930年,联邦麻醉药品局(FBN)成立了,哈里·安斯林格(Harry J. Anslinger)任职局长。他个人的使命,主要出于种族主义而污名化大麻,并以此作为为FBN筹集更多政府资金的一种手段。安斯林格将继续任职至1962年,在他执政的数十年中,将对无数人的生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爵士传奇人物Billie Holiday的悲惨故事,只是其中一个恐怖的例子。 尽管历史证据不支持安斯林格与尼龙的创始公司杜邦,在保护主义上进行合谋,但安斯林格仍可能与阴谋家兰德尔夫·赫斯特(Randolph Hearst)联手,夸大了大麻的危害(后者在1930年代和40年代年,密集的发表了许多反大麻言论)。 安斯林格此前曾说过,将大麻与暴力犯罪联系在一起是“荒谬中的谬误”;当禁酒令结束,并且他的职业生涯受到威胁时,他突然转变观点,很可能是为了帮助自己在FBN寻求新的职业道路。 到1931年,美国有29个州通过了禁止大麻的立法。1937年,《大麻税法》(Marihuana Tax Act)的通过,象征着政府给大麻管制的最后一击。该法通过后,对於大麻的进口,出口,生產和销售,便有严格的高税收管制,且后续导致有效地将大麻定为刑事犯罪。 《大麻税法》的通过,遭到美国最大的医师协会——美国医学协会的反对,因为该法案对药用大麻的种植,研究和处方,施加了限制。 约翰·哈里(Johann Hari)在他的《追逐尖叫》(Chasing the Scream)一书中写道:安斯林格的强力战术为“当美国医学协会发表正式报告,揭穿他一些过度激进的主张时,他宣布任何持有该份报告的探员,都会被立即开除。”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天然纤维在制造缆绳,降落伞和其他军事装备中,仍然非常重要。而从马尼拉进口的汉麻,在1942年因为菲律宾被日本佔领而突然结束。 此时汉麻在美国国内的生产几乎不存在,这主要归咎于该行业的持续下滑,以及当时刚通过不久的《大麻税法》。 虽然该法案并没有完全禁止汉麻的种植,但该法案将其生产置于财政部的控制之下:需要获得FBN(后来改组为DEA美国缉毒局)的许可才能生产;并引入了高额税收,使得汉麻的利润比其他天然或人工纤维,降低不少。 为了弥补二战时,突然的汉麻短缺,美国农业部发起「种汉麻救国 Hemp for Victory」的运动,向农民发放汉麻种子,并向愿意种植汉麻的人,提供减缓入伍的方案。该运动在1943年,在59,000公顷的土地上成功生产了6.8万吨的汉麻,但实际上对于解决军事短缺的危机,帮助有限。 美国农业部1942年二战期间发布影片鼓励种植大麻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缺乏市场竞争力,高生产成本和劳动力需求的综合因素,以及1937年通过的《大麻税法》的影响,使汉麻的生产几乎完全消失。 来到21世纪,社会多元的声音开始挑战主流媒体对于大麻的陈述。不过在这之前,美国和其他诸多国家,都对于少量持有麻醉物质的使用者,有着严酷而落后的惩罚。 在1952及1956两年,巴格斯法案 (the Boggs Act)以及麻醉药品管制法案(Narcotics Control Act) 相继通过,对于管制物质相关的罪犯,都有强制的罪刑,这其中也包含了大麻。第一次被抓到持有大麻的民众,会被施以2–10年的牢狱之灾,再加上高达20000美金的罚金。 而在1968年,联邦麻醉物质局(the Federal Bureau of Narcotics)和危险物质管制局( the Bureau of Dangerous Drugs,原先为美国食品及药物管制署FDA下的分支单位),两者合并为麻醉及危险物质管制局(BNDD)。 在1969年五月,美国最高法院决议1937年通过的大麻税法违宪,因为著名的社运学者和科学家Timothy Leary (在哈佛大学倡议LSD启灵药的功效,而后被开除),对政府提起了诉讼。而后美国国会在1970年废除了该法,而通过另外两个法案,分别是药物滥用预防及管制综合法案 (Comprehensive Drug Abu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ct) 和滥用物质管理法 (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 CSA) 。 作为《滥用物质管理法CSA》的一部分,尼克森总统任命了横跨两党的谢弗委员会,来评估现有的大麻法律与科学证据是否相符,并期望委员会能够提出严厉的处罚建议。 然而,在谢弗委员会(Shafer Commission)提交报告结论之前,尼克森总统便不耐心地开始他长期计划的反大麻运动。在1971年6月的记者会上,尼克森总统著名地宣布发起「毒品战争」。世界各地的媒体迅速宣传了这个词汇,尽管尼克森实际上是在两年前的任职典礼就创立这个词汇。 经过两年的研究,在1972年谢弗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大麻不会引起生理上的成癮,也没有被证明其有害。委员会建议将大麻的个人使用除罪化。尼克森总统拒绝了委员会的建议,并要求将大麻归类为滥用物质管理法中的第一级物质(Schedule I),这是这个法规中最严格的类别,专门用於那些存在较高成癮风险,并且被认定为没有医疗价值的物质。 为了帮助执行该裁决,1973年,麻醉药品和危险药物管理局,与毒品滥用法律执行办公室合并,成了终极形态——美国缉毒局(DEA)。 尼克森为什么不理会科学证据,反而将大麻列为第一级管制物质?根据尼克森总统的政策顾问约翰·埃里希曼(John Ehrlichman)描述,毒品战争旨在控制尼克森的政治敌人。 埃里希曼坦言:“我们知道无法将反对战争或反对黑人直接定为犯罪,但是通过宣传而使公众将嬉皮人士与大麻,以及黑人与海洛因连结在一起,然后将两个物质定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我们可以渗入并瓦解这些社区。我们可以逮捕他们的领导人,突袭他们的房屋,拆散他们的会议,并在晚间新闻中一次又一次的丑化他们。我们知道我们对这些物质实际的危害在撒谎吗?我们当然知道。” 在禁令的几十年中,一直存在着反对主流叙事的声音,在1960年代和70年代,这些反对声音逐渐开始放大而且有组织,成为更强而有力的政治抵抗形式。 从那以后的几十年中,显示出普遍的趋势,即公众对大麻议题的容忍度和支持逐渐增加。原先这些反对大麻的言论,是鲜少被质疑的主流观点,而如今则显示出它是社会中,某些过度保守及退步的群体的看法。 不幸的是,这些保守群体在传统上,享有太多的权力,因此其影响很难以被动摇。当然,争取大麻开放的运动仍未结束,但是越来越多的跡象表明,大麻合法化的支持者终将如愿以偿。 1960 年代末期和70 年代,嬉皮文化的爆炸式增长,越战的恐怖,以及日益令人怀疑的反毒品言论,都促成了大麻的次文化兴起。在这个时期,开始有来自东南亚,拥有高度精神活性的新大麻品种被引入美国,而此时正有一大批爱好和平的年轻人对此产生兴趣。 当然,1970年废除了大麻税法,另外通过两项与大麻相关的法案,也就是《药物滥用预防及管制综合法案》和《滥用物质管理法》。而当时人们也逐渐认知到,1950年代开始施行对大麻的严刑峻法,并没有办法遏止大麻文化的兴起。 因此,新法案取消了大多数的强制性最低刑期,除了极少数严重的案件。然而,仅在 16 年后,强烈反对大麻的里根总统(President Reagan)又实施新法律,使得对於大麻的强制性最低刑期再度实施。 1970 年,也是美国的废除大麻管制法规组织的成立时间。自此以来,这个全国性的游说团体便一直不懈地进行相关运动,以支持药用和成人用的大麻做为推动目标,并赢得了无数人对这个议题的关注。 即便尼克森总统否决了前述的谢弗委员会(Shafer Commission)的专业结论,在 1970 年代,仍有高达11个州将大麻除罪化或是减少刑度。 杰拉尔德·福特(Gerald Ford)於1974 年接替尼克森(Nixon)担任总统,其任期内对大麻的态度较为舒缓。福特总统倡导减少惩罚政策,反对前任总统所採取的严厉惩罚措施,他认为吸毒者是受害者而不是罪犯。但是,他并没有做出积极的立法修改,而后也是对大麻採取了更强硬的立场。 1977 年,民主党的吉米·卡特(Jimmy Carter)就任总统,并於于当年在国会致辞中,公开表示支持将大麻合法化和减轻刑罚的建议。但是,在反大麻游说者的影响下,以保守派主导的国会忽略了他的看法。 1978 年,卡特政府建立了「慈善新药研究计划(Compassionate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program)」,向少数病人提供由密西西比大学生产的大麻作为药物。 尽管在 1970 年代取得了令人惊讶的进步,但保守派所主张的「毒品战争」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实际上,在随后的二十年中,它的影响反而加剧了。 里根总统时期 1981年,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就任总统,并且带来了为期甚久的反大麻舆论。实际上,身为右翼游说者之一的里根,便是敦促国会无视卡特总统早先对大麻除罪化的支持。 里根总统在其竞选期间表示,大麻也许是美国最危险的物质。而在他任期的头几年,里根(Reagan)监督了国内大麻根除/抑制计划的大规模扩张,该计划始於1979 年。而到了1985 年,实施该计划的州从七个州增加到了全部五十个。 1986 年,里根的〈12564 |